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条件发生了变化,导致你不能经常提供劳动,是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