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法院审查期限15天 《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谢谢,再请教一下,法院收到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书后,是否有法条规定:法院必须有送达或告知原告的义务?
要给您这边充分答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