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刘冲伟律师。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建议您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及时起诉,合同无效后,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