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因公受伤,多年后能否向公司索要赔偿

2004年,我的左手食指因为车床断了指尖处一小关节,当年住院费用由公司老板从她私人保险走的,也适当的付给了我当时住院期间3个月的基本工资300元/月。可在此之后,我便再未收到来自公司账户的分文赔偿,由于是公司职员,也一直再未提及赔偿一事。16年过去,我已将退休,担心以后一旦离开公司再无请求赔偿的机会,但多年来该手指每逢冬天就会冻疮红肿,血液运行受阻,非常影响手指动作的灵活度。我不知道现在的我是否还能够申请对当年因公受伤一事适当的赔偿。
我要回复 1
1 条记录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