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杏酒家”强制消费的问题
律师,您好!咨询如下:我于2020年春节前向红杏酒家电话预订年三十的中餐,预订人数为五人(四个大人,一个小孩),该店有当时的录音。前台服务员报价1688元。后来去酒店确认菜单,菜单开头写明订购人数5人,下面的具体内容中写的是1688元为10人一桌的价格。当时对菜的品种和价格核实后,在菜单上双方签名,我实付1700元。后来发现服务员提供的这个价位的人数和我要求的不符,我向店家提出按预订人数进行调整。店家接受了我的要求并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1018元,双方签名确认。但余额682元店家不退,指定该余额必须在该店继续消费。我已向消协投诉,调解无效。店家的理由是因为我在第一份菜单上签过名。我认为:1.店家的第一份菜单人数是有误的,上下不一致,是误导,而且不符合我的预订要求。2.与店家协商进行调整后的菜单双方签名确认,说明店家是认可的。按时间顺序,第二份菜单生效时,第一份菜单已失效,签名亦失效。3.店家的这种作法是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法”?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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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 王配华
2020-03-25
2楼
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 王配华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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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眼烟云
2020-03-25
3楼
请问律师:店家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起诉是否能胜诉?
过眼烟云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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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 王配华
2020-03-25
4楼
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 王配华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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