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三个月分手,男人要钱
律师您好,我咨询个问题,别人介绍认识一个男人,男女双方谈了三个月不合适分手了,这三个月期间都是男人主动给女人买的超市的食品等东西,他有超市付款凭证,前后花了大概3200元,2月14日情人节男人塞到女人包里1400元现金,总计男人花了一共4660元,现在两人不合适分手了,男人要求还钱,不还就威胁女人,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女人能报警吗?恋爱三个月女人需要还给男人钱吗?
我要回复
1
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 汪民霞
2020-03-22
2楼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一般可不予返还,但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赠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和金钱,如彩礼等,一般应予返还。
回复
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 汪民霞
2020-03-22
[回复]
1 条记录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