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关注如下几点来判断:1.该农村房产的性质;2.该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3.当初卖房时母亲是否知情。
母亲对合同知情,房产为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登记在父亲名下的话她目前是否可以从夫妻共同财产方面主张的权益?
根据现在的情况,关键看第三人是否属于善意取得,一是看同村人是否知情的,二是可以考虑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比如该房屋是否已办理过户登记)?如善意取得则母亲不能主张合同无效,同村人对房屋有所有权,反之则可以。另外,如果父亲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母亲损失,离婚时母亲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同村人是知晓的,但合同签订后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未办理过户手续,同村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条件,母亲是可以主张房产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