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婚后买房登记在任意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为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一方是可以处理房产的。
登记的一方在处理该房产的时候难道不需要未登记的一方签字同意吗?
这里面涉及的法律知识太复杂,建议有条件的加一个名字。
我算是看懂了,婚后买房即使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但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写名字的一方可以不通知另一方处理该房子,是这样吗?律师。那么共同财产不是等于一人的财产了吗?怎么解释?
婚姻存续期间贷款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售、抵押都需要夫妻双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