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 江苏苏豪律师事务所甘玲花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一、一方面,在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即已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东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更不能带他人进入。另一方面,房东仍保留房屋的所有权,有权转让房屋。买房前需要看房,是一种周知的交易习惯,所以承租人应当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予以一定配合。二、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延伸服务,您可以到微信后台报名参加“免费代办”或“免费一对一”活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