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6年,新领导关系不好离职
在一家4S店工作6年,从事6年出纳、成本工作。离职理由合同5天工作制,6年来每月只休4天,从来不发加班费,中秋、国庆节日无三倍工资,一倍也没有,年假也无,都是无偿服务。工资不涨,还各种刁难。离职写无加班费不肯批,硬要写无才能批准。迫于工作更换,着急离职,原因写无。看看能要回应有的加班费和补偿?
我要回复
1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戴小芳
2019-10-29
2楼
如果因为单位违法(未足额发放工资等情况)离职的,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偿。但如果你的离职资料表中已经写明了“双方无其他争议”等条款,则没有追诉的可能性。
回复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戴小芳
2019-10-29
[回复]
1 条记录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