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公司规定每个季度请假不能超过10天,由于生病住院连续两个季度请病假超过10天,绩效考核最差,公司规定每年两个季度最差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我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公司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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