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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 王配华
不客气的
兰花
您好!我是离婚没离家,房子是婚后买的,让前夫把房公证给女儿,或者房产证加女儿名字他都不愿意,买房是我还贷款的,我是共有人,请问我可以变更给女儿吗?
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冲伟
您好,我是刘冲伟律师。首先,目前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产证、土地证已合并为不动产权证,而且“地随房走”,根据您的描述,目前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弟弟;其次,房屋原为父母夫妻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女儿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父亲将房屋过户给儿子时二人侵犯了女儿的继承权,女儿可主张相关继承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