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准备好哪些?有利于以后得赔偿

情况: 2005入职,2017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薪资,但公司内部有薪资体系,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好几个省 事件: 【1】2017年与公司人事达成一致,由于家庭原因,调动回家工作,接受公司降职降薪的建议,也签了字。 【2】2019年(目前),公司以个人业绩不好为由,要我接受再降级或者调动其他城市,我不接受。 诉求: 1.是否可以拒绝?如果不可以拒绝,如何做,才能在以后争取到更多赔偿? 2.如果可以拒绝,是否需要注意拒绝的理由?在法律上,哪些理由被承认,更有利于劳动者? 3.从现在开始,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利于以后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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