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客气~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房产在签订拆迁协议时有二十平方米面积的房产在土地证上没有登记记录.拆迁工作组工作人员与我协商一致将其认定为辅房.拆迁工作组现在说这二十平方米的房产在审核的时候没有通过.也没有盖章.我于2019年8月8日将钥匙交到拆迁工作组.拆迁工作组也将选房顺序号交给我.选房顺序号上面有当地政府部门公章.拆迁工作组的经办人和组长及小组长还有村委会的经办人都已经在选房顺序号上签名了.这份没有通过审核及没有盖章的拆迁协议我有权要吗谢谢
协议能够体现双方的实际约定的话,你有权持有一份协议。
谢谢高律师.像这种情况诉讼时效应该是多长期限?谢谢
律师你好.我问的是要这份拆迁协议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期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