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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要咨询一下南京市区域的地方政府在农村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工作组已与我签订了一份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到最后拆迁工作组及地方征迁办说我跟工作组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在监审组审核时没有通过审核.拆迁工作组叫我重新跟他们再签一份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签协议至今已有四十天了.拆迁协议也不肯给我.余款也不给我.请问律师.工作组所说的我那份没有通过审核的拆迁协议.我可以向他们要这份拆迁协议吗?我向12345反映过.工作组还是不肯给我.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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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冲伟
2019-09-12
2楼
您好,我是刘冲伟律师。作为缔约当事人,您有权持有一份生效的拆迁补偿协议。但是,如果之前的协议已作废未生效,不需要给您,重新签订的新协议可能正在审核,一般最后会给您的,建议及时督促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冲伟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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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3楼
律师你好.拆迁工作组只是说审核没有通过.没有书面的材料给我.我还没有跟工作组签第二份协议.我有权向工作组要回我的第一份拆迁协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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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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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4楼
这份协议也没有违法内容.只是有28平方米的房产当时给我算了辅房.现在他要把这28平方米的房产更改为简易房.我不肯跟工作组重签协议.说审核没有通过.我有必要跟拆迁工作组重签协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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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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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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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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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冲伟
2019-09-12
6楼
如果签订协议的拆迁单位已签字盖章,则合同生效,作为签约当事人,您是可以要一份的,但如果协议没有签字盖章,则合同并未生效,如果不符合规定,需重新签订拆迁协议。
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冲伟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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