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抚养权
女方在孩子未满月时离开并不知所踪,也联系不上,后来在孩子一周岁的时候提出要孩子,法院一审和二审抚养权都判给了男方,女方在孩子两周半时的一次探望过程中将孩子抱走并藏匿,现在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女方现在就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而且拒绝见面,我想知道,如果孩子跟她生活一段时间后,向法院提出要抚养权的话,这段她与孩子一起生活的经历会成为要回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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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德誉法钧律师事务所 史晓萍
2019-09-08
2楼
女方这种抱走孩子的行为并不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不得以此作为依据。
江苏德誉法钧律师事务所 史晓萍
201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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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9-09-17
3楼
昨天去问过法院了,因为两个城市相隔1500公里,所以只能出2个人去当地并要求当地法院和警局协助,执行难度大,而且执行结果也没有把握,如果这次法院执行最终没有把孩子带回来,我该怎么办?
无名游客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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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凌建豪
2019-09-17
4楼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凌建豪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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