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向对方讨要工资吗?
我是建筑企业的安全员,去年6月经职业介绍,与常熟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随之也将我的职业资格证书转入这家公司名下。直到今年6月劳动合同终止,这家公司都没有通知我去职业,建筑行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发现这家企业是拿我做,技术人员储备,造成了我一年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我想请教一下,能向这家企业讨要,最低工资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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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赵方方
2019-08-20
2楼
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赵方方
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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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虫
2019-08-21
3楼
江铃虫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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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庭
2019-08-21
4楼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庭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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