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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钱朋
您这属于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分割财产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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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没有财产,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外出一直都是租房子住 只有一个18岁的女儿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李紫艳
您这没有财产,并不属于一个法律问题,可能没法帮助你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李紫艳
您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嗯公益组织,看能不能提供一些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