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

今年5月8号下午大概五点左右我骑行的电动三轮车正常行驶在马路边上。对方逆行并且带人。在与我会车的时候被我后方一个骑电动车的超我的车的时候撇了一下往我这边拐了一下龙头后座的人左腿膝盖擦到我的坐垫下面左边位置随后倒下被我后面随后而来的公交车侧面碰了一下后轮碾压头部而过当场死亡。因为我当时在那个位置右边有太阳晃到了我的眼睛我并没有看到这个事情。所以我并不知道这个情况。然后我因为车上有货我就回到店里了。第二天听送货的司机说交警在找头天下午有个骑三轮车的人我就主动打电话报警,警察给了我交警大队承办民警的电话我就主动打了电话并且自己过去说明情况。但是现在交警队判我逃逸全责。逆行方有责任但不负责。公交车司机无责。我觉得太不公平了。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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