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面已经说的很清楚,是我本人在不知道离岗前进行职业病的情况下,解除终止了劳动合同,作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责任嘛?如果单位进行了或者告知了离岗需要进行职业病体检,那么作为劳动者的我愿意承担后果!可是事实情况并非如此。 上面有一位律师怎么回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
再次明确,如果你检查出有职业病,可以要求原单位赔偿,但无法恢复劳动关系。同时是你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所以没有经济补偿。
由于噪声聋导致失去工作,最近因为治疗噪声聋耳鸣也无法正常从事工作,这个病属于职业禁忌症,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这对我的生活工作收入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请问律师这个可以要求赔偿吗?如何赔偿的?感谢回复!
建议找专业劳动法律师进行面询,会更有针对性。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