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的通知,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不准私自摘抄和复制。故该公安分局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您可以向公安上级部门、纪委、检察院等机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