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领导有权扣留我们分红的钱吗
2008年八月,我花了十万元在天保驾校买了十万元紫金银行发行的原始股票,钱由天保驾校财务室收取并开具了收据,每年银行都有分红,并隔年配股,配的股所花的钱也是从我们的分红当中扣除,2017年公安局纪委找我们了解情况,说我们买的是法人股,个人是不允许买卖法人股的,当年16年的分红就暂时扣下了,没有分。现在已经是2019年了,16年17年的分红都扣着没有发,马上19年的分红钱又该发了,我也问过了,说是领导不让发,问是哪位领导,说是公安局孙局长亲自过问这事。马上2019年的分红又到期了,我想问,公安局的领导有权扣着我们分红的钱迟迟不给吗?谢谢律师,能给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