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什么时候维权比较好
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十多年,刚进入公司时是合同一年一签,但让我实习三个月,加班工资也没给足。我们是三班两倒,每月上班是240个小时,单位为了少付超时费白班扣除我们一小时吃饭时间,但我们吃饭都是轮流换班吃饭的。晚班除了扣我们吃饭一小时,还让我们休息两小时,我们每月十个晚班也就是二十个小时,这二十小时分两次我们中途可以回家。现在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2020,单位给我们超时费是680,请问给的超时费足吗?还有加班费也给的不足。年休假满一年只给我们休四天,满十年休八天,每年四十个小时,说是我们上班时间长,(我们白班十小时晚班十四个小时)所以只能休八天。高温费当时规定是每月200的时候,单位四个月只给我们二百不到,现在高温费300的时候,单位给我们四个月三百多点。说是我们上班有空调,可我们也有许多时间需要到室外工作的啊。我今天问的问题比较多,也是是普片现象。希望能给我一一解答。我如果想维权的话,什么时候维权合适,是在退休前还是退休后维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