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我在装修中被装修公司收了两笔费用,一审和二审都没有查清楚多收的费用。我提出再审,再审查清了多收费用后,竟然将一、二审已在判决款中扣除的费用判成未扣除,裁决了一桩乌龙案错案。随后我向南京市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奇怪的是市检察院把一、二审没有争议的话题炒作了一番,却对再审的乌龙案只字不提,这种"官官相护"让人无法理解,也让我多次失去纠正乌龙错案的机会。我想咨询律师,我现在是否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错案永远无法追责,还有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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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陈键光
2019-05-09
2楼
您好,具体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分析,请将案件情况表述清楚。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陈键光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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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9-05-10
3楼
我想问问:如果再审确有错误,而市检察院又不支持监督和抗诉,那么群众就只能认倒霉、放弃!还有什么地方可以维护我的自身权益。
无名游客
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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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戴小芳
2019-05-10
4楼
可以考虑向作出生效判决的院长反映,一般每个法院有院长接待日,你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将事实情况与判决情况矛盾的地方解释清楚。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戴小芳
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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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9-05-10
5楼
无名游客
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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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 孙翌
2019-05-11
6楼
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 孙翌
201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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