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的杜宇坤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如果在你们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时原房主对此事故意隐瞒、进行欺骗,那么你可以要求撤销该合同。如果你在购房时未对此进行询问,或合同中也未提及,那么要求赔偿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如果需要更多咨询服务,请回到微信后台选择“免费一对一”等服务,指名我们为您服务!
杜律师你好!谢谢你的回答。我买房时是通过中介公司买的,对方正值壮年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前几天我去该房整理时听邻居说了此事,我发了两个短信给对方没收到回音,我可以诉之法院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吗?另我将此事知晓中介,中介担不担责任,谢谢!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颜陆琴律师。你所说的情形不属于法定撤销理由,无权追责。 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谢谢!如果需要更多的咨询服务,请回到微信后台选择“免费一对一”等服务,指明我们为您服务!
颜律师谢谢了!
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