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事宜

两个问题:1、男方第一次起诉女方时,法院调解未判离,在第一次起诉时,女方未在法庭上说男方出轨的事以及男方为什么要离婚的原因,第一次起诉后两人有短暂的和好以及夫妻生活,后来因为小三回来找他,他又提出离婚,我不同意,而且男方频繁与小三过夜开房,我只是没有他们的开房照,请问在他认为离一次起诉过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我不同意,我是不是可以不收法院传票不出庭呢?不出庭是不是无法判决离婚呢?2、如果我们离婚的话,之间有一男孩孩,他一直无工作,我有稳定收入,他家唯一的就是两套房子值钱,我比他有优势的是有稳定收入,我父母家庭和谐,他父母是离婚状态,没办离婚证,各自都在外面有伴侣,而且这样的家庭环境不利于小孩成长,请问我有争的胜算嘛?3、这种婚姻情况,我能否争取到对我的补偿以及小孩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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