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着婚姻在一起生活,男人却嫖妓,并把所有收入给了妓女
2018年七月中旬,在相处半年之后男方多次要求结婚的前天提下,我们同居了。一个月后,发现男子嫖妓。每次发现死不认账。春节时把14万年薪全部挥霍用来嫖妓,给了妓女。每次嫖过,性器官红肿流脓,然后还诬陷我,说他没和别人在一起,就是和我染上的。就这样,直到现在,连二千元共同生活费妓女都唆使他不再支付。请问,这种情况怎样做才能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我能拿到本该属于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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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雅律师事务所 霍国平
201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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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雅律师事务所 霍国平
201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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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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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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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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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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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鲁军
2019-04-22
5楼
南京律师团有规定律师不能私自发联系方式,请联系后台服务人员要律师联系方式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鲁军
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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