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另外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农村村民一户在农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宅基地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不同地区宅基地面积的标准,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可以作出具体规定。所以,如果已经按照规定拆迁补偿安置,那么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
你好张律师,我想知道我这次用一家三口的户口进行拆迁可以吗?我现在住的房子是我父母名下的农村集体土地的自建房啊,再请问一下现在浦口区的拆迁是6.7.8这样我家三口人可以拆迁到180平米但是实际没有这么多可以怎么进行拆迁补偿安置呢?谢谢你的专业解答……
张律师你说的对啊我这次如果拆迁办给我享受拆迁补偿安置了我就不会再申请建房了啊?就是说这次拆迁我平方不够可以用三个人的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安置吗?谢谢
您好,要按照当地公布的征地拆迁方案决定,建议咨询当地拆迁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