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原是南京市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因犯罪被单位双开,现刑满释放无生活来源和医保,我找了人社局咨询,人社局说江宁区有类事的问题,根据人社部发2012--69号文件第二项第六条规定是原单位酌情解决,不知玄武区是否执行?我的档案还在原单位,我能不能委托你们帮我解决此事,需要办什么手续和材料?盼复。谢谢尊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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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凌建豪
2019-03-31
2楼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凌建豪
201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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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
2019-04-02
3楼
強
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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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庭
2019-04-02
4楼
您好,根据人社部发2012--69号文件第二项第六条规定是原单位酌情解决,您可以与单位协议;根据第二项第九条规定,如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则待遇处理办法按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因此,对于您的问题,还需分不同方式解决。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庭
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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