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我联系了一个生意,促成我朋友与甲方签署合同,采购垫资由我的朋友公司垫付。前期的费用也由他们先垫付,最后从我的利润中扣除,一年的质保金由他们承担,我负责追要。我们签署了一个合作协议,签字了没按手印,里面也写的很清楚,我负责让他中标,签署合同,并负责收货款,和一年后的质保金催收。现在一切都正常了,货款已全部到他们账户,除了质保金。现在他们不给我的所得款,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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