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金咨询
你好,情况如下:2014年4月1日入职,与公司签了2次固定合同(2+3年),今年3.31合同到期,现在通知不续签,赔偿n+1。现在对于这个n的组成内容有异议,公司认同工资包含年终奖,但是认定1月已发的年终奖再计入上一年度的收入中需要打折(年终奖/12×10)。这样合规吗?有没有法律条文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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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轩衡律师事务所 蒋俊
2019-03-19
2楼
这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年终奖依法应当计入劳动者工资收入,直接与离职前12个月工资总合除以12个月,即为月平均工资。
江苏轩衡律师事务所 蒋俊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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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羊
2019-03-19
3楼
羊羊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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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轩衡律师事务所 蒋俊
2019-03-19
4楼
江苏轩衡律师事务所 蒋俊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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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若变蓝
2019-03-25
5楼
你好,情况如下:2013年12月16日入职,与公司签订2次固定合同(3+3),今年12月15日合同到期,现在由于公司效益不好出台一个政策,说合同快要到期有员工想要离职的可以去人力资源谈赔偿,想问一下怎么赔偿
天若变蓝
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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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鲁军
2019-03-25
6楼
您好,依据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鲁军
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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