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明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有效期详见本协议签署页有效期届满前,如果任何一方无意继续合作,应于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其他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以此类推。”合同里有这个条款是不是说明如果想终止合同,提前30日提交申请,那么所抵押的押金是不是也可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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