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对方不配合,法院要求到地方居委会开证明确认事实婚姻,地方工作人员,不受理,法院又指我去,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他说法律只认证明,没有结婚证,离什么婚?我问重新结婚有没有,重婚罪,他说你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查一下有没有婚姻登记,记录,没有就可以重新结婚,怎么法律有两样,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你的户口本上应该就可以反应出婚姻情况。
我们俩闹矛盾,户口本已经分开来了,他的她保管,我的我保管,法院叫我把对方。户口本,身份证拿来配,我也无法拿来。他又叫到派出所把户口本调出来,派出所问我谁是户主?户主是他名字,要他本人到面,他又不能配合,我想法律不会没有露走吧。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你自己需要查询一下分户前你们两户口在一起时是如何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