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修补一下:我已超出5天期限,第6天离开的。
干几天,单位付几天工资。可以监察处理也可以去仲裁。
如何诉求呢?1,未签订劳动合同。2,未正式办理离职手续。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裁决被申请人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N月赔偿呢?
没有补偿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