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有诈骗嫌疑打官司可否胜诉

朋友在某商场签了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为三个月一季度。但是签合同的时候,甲方商场的经理并没有说明如果一季度后撤场的话得在签合同的同时提交撤销申请,不然就返回不了押金。但如果他说明了这点,我朋友是不会签这个合同的,他们也不会租给我朋友的。现在期限到了,我朋友打算撤离这个商场,他们就说必须在提前三个月交撤离申请,不然的话押金是不会返还的。说这条合同里有注明,但是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让我朋友看合同就签的。现在感觉到有很明显的欺诈嫌疑,因为如果知道必须要提前三个月交申请的话,那就说明租这个地方时就得交撤离申请,谁都不会这样做的,所以如果他们不返还这个押金,可否以欺诈的名义去起诉他们,并且有把握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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