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脚踝骨折打的钢板已经痊愈没有什么后期治疗,够不够成伤残我不知道,对方也问和我说过要做伤残鉴定,让我帮他找地方。我觉得做伤残应该是她自己的事,还有就是她钢板没下,也就是没做二次手术,本来要做。后来我咨询她,她自己说年龄大了不想做了再受罪不好。有钢板能不能做伤残鉴定我就不知道了!主要是她这样拖下去我就是担心事情没办法解决,而且保险公司又有赔偿期限!
你可以先向保险公司申请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已经支付的费用。对方不可能一直拖着,他主张权利也有1年的诉讼时效限制的。
那我大概懂了,意思是我可以先先找保险公司理赔我个人垫付的药费部分,至于伤者如果过了自己的诉讼期限就当放弃了?那可以不和伤者联系自己去找保险公司理赔,然后和伤者告知下她如果不尽快的话会过了期限。保险公司是责任可以先理赔我垫付的医药费用吧?意思就是我先去找保险公司?
可以的。
谢谢,石律师!后续有什么不懂再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