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已经不是劳动者身份,不适用劳动法律关系
律师辛苦了,这里所指是否合法不仅限于劳动法,这类事情具有普遍性,退休后再工作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但具有普遍性,用人单位这样做有失于诚信,公正,侵权等,而通常用人单位就是似你们不受法律保护,随意的增加劳动时间,克扣工资,罚款等。应该说我国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是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权利的。应该有相关法律,法规来调整用人单位这种不规范的行为的。
因为没有劳动法律关系的保护,只能适用普通的民法关系,且这样的调整并不违反劳动法律规定,仍然是标准工时制
你好,我这里主要指的最三班倒的标准工时,如果是正常班,8小时就是指劳动时间,扣除(脱岗,休息)中午吃饭时间,是合理,合法的。而三班倒每班次8小时不脱岗,则按6个半小时计算,还是没见过。劳动法没有作强制视定,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2000年给无锡市劳动局就三班倒工作时间的答复可否作为地方性法规。另标准工时制,弹性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三班倒员工不脱岗8小时按6,5小时计算工作时间,这属于那种工时制较为贴近。这种情况可能不是那个企业,那个行业,而是一个特殊群体。谢谢律师为这个特殊群体普法。
按劳动法是不合规的,但做为双方协商的劳务关系,则劳动法律并不适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