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律师团,要求合理分割父亲的遗产

律师您好,向您咨询个法律问题,我朋友家里兄弟两人,父亲和继母于70年代结婚,97年房改买下南京干休所住房楼上下约100平(上下各两间),继母(娘家无任何继承人)于2005年去世。当时有一小保姆照顾,五年后的2010年小保姆突然和父亲领了结婚证(老爷子82岁,小保姆38岁),结婚后父亲帮小保姆在板仓街5号买了房,房主是小保姆的,老爷子就是怕儿子以后和小保姆之间有矛盾,才帮她买房,目的让她有地方居住,2014年父亲去世后留下干休所的住房一套,由于老人两个儿子一个在威海,一个在北京,无法处置该房屋,小保姆就一直住在楼下一间住房里面(矢口否认父亲为她买房一事)。并私自把属于两兄弟共有的房屋出租,几年来收取租金共计8万余元。目前租住的房客拿出租约和证明的租金是44100元,请问,我朋友兄弟两能分割四间房中多少份额?我们要求退回代收的租金,让房客各自到期(最迟的3.19号到期)腾出住房的要求合理吗?目前小保姆作为父亲遗孀,享受每月4000元的干部家属补贴和干休所的医疗保险,还霸占两处住房,租金的非法所得也不肯退出,所以想咨询一下,是否能够通过有请当事人栏目帮我们做个调解,或者律师团帮助解决,谢谢[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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