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期内因劳动者本身过错或者自身原因导致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试用期合同。是否有补偿要看解除合同的具体原因。试用期的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没有签定试用合同,也没有约定月薪,仅口头约定为月薪8折计算。按照您所陈述的,应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发放标准计算,南京市是2020元人民币。那么,还需要按约定打8折吗?
根据您的陈述,应该是在同岗位正式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打八折。
同岗位正式工是3500元,而我与公司并没有签协议,也没有口头承诺,对方仅说打8折。那么,2020最低工资发放标准,也要先打8折后乘以天数咯?入职体检费用,对方仅说转正后报销,没有文字协议,我可以要求报销吗?十分感谢
说的直白点,是按3500元打8折,还是最低工资发放标准2020元打8折,最低工资发放标准需不需要打8折?入职体检没有书面协定,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