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丧葬费不属于遗产。在料理后事花费的费用可以从丧葬费里扣除,多余的部分可以参照遗产处理的原则予以分配。因此多余部分,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分配。
现在情况是,实际花费2万8,政府补贴的丧葬费只有2万5,原本就已经不够用了,不存在剩余的问题。我面临的实际问题是,丧葬花费全部由我们支出,二婚妻子一毛钱也没出,但是丧葬费只会打到我爷爷的工资卡,这个卡在二婚妻子那边,她就一直扣着不给,如果她执意扣留,我们是否有合法途径索回?
前面已回答很清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丧葬费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