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要求企业补发工资,补缴社保费

我2013年2月26日进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东奥建富签订的劳动合同没及时给我一份,没有为我办理社保缴费,在发工资时不按实际加班工时计算加班费发工资,在企业管理制度上不管什么原因请假不批不上班被罚款扣工资,因我多次生病时请假领导以赶货为由不批没去医治对我身体造成伤害,多次找领导无解决结果,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没解决结果,之后公司找理由逼我辞工无任何经济补偿,我再次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企业为我补缴前几年的社保费,企业领导以各种理由说如果我要求企业补缴了社保费就更严的规章监控我,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辞退和降低工资取消之前包吃包住待遇扣生活费住费逼我无法工作在无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离职,如果我申请仲裁能得到法律法规的支持吗?
我要回复 1
1 条记录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