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购买房屋时,收取了公共部分费用(包括地下车库),则地下车库属于业主共有。一般而言,小区的地下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应归建筑物的所有权人共同使用。房地产开发商不享有车库的使用权和分配权,无权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