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
1999年购买的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镇油坊村出售的农民公寓。购房合同里写明是永久性居住。现在需要用这块地,油坊村委居然用“双清拆除”“收退回”的强盗行为要求收回房子。没有出示任何依据文件,给出7000多元的补偿单价,周边房价是3万一平,请问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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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凌建豪
2018-11-09
2楼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凌建豪
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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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晴
2018-11-11
3楼
晚晴
201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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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冯珊珊
2018-11-11
4楼
您好!如果对方强拆也需要有相关文件手续,您应该要求对方提供。如果不提供,您可以拒绝。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冯珊珊
201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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