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的曾强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首先祝您新年快乐!根据您的描述,只写了张借条并未拿到钱,依照《合同法》对借款合同效力的规定,该对方要钱不成立,除非提出证据证明你收到钱。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主要问题是这个人我不认识、我老婆也不认识、他是和我老婆是一场交通意外认识的、后来我老婆让我跟这个男的借10万、钱汇进了我老婆公司账户、一个星期我老婆起诉离婚!现在对方起诉法院、法院让我还钱
您好,我是荆澜德律师行的刘冲伟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开庭时主张两点:一是钱并未支付给您;二是,此借贷关系发生一星期后夫妻双方便离婚,并非你们夫妻共同债务。
是的、借条让我打、钱没拿、可现在法院已经判让我还钱、我该怎么处理
如果在上诉期内,您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