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工资以及未缴纳社保
我6月份入职于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但是从6月到10月期间,该单位从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缴纳过社保和公积金,并且还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在此情况下,我是否可以不提前30天告知,立即离职?我于10月25日提交了书面离职报告,并且要求于10月31日离职,但是单位不同意,要求我工作到11月25日,并威胁我如果不去工作,就起诉我,并让我承担相应的责任,请问是这样的吗?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在此期间我还需要给他工作或者和单位办理交接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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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雅律师事务所 霍国平
2018-10-31
2楼
你好,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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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雅律师事务所 霍国平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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