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现任丈夫有债务纠纷,有个快6个月小孩,不知道是走诉讼还是协议比较合理?
他2017年8月起,开公司让我通过银行信用卡贷款和网贷公司贷款,共计50万余元,贷款都是他个人开公司所用,我有银行往来记录,截止到现在他没有还过一分钱,也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还有个6个月的小孩需要抚养,这个债务都是我母亲借亲朋的钱还的,我的问题是:1、我母亲已经还掉的贷款的钱可以向我丈夫要回来吗?2、有他亲比承诺书贷款都属于他的,他也承认,白纸黑字写的,是否需要鉴定3、男方希望他抚养小孩,但是非要抚养和探视权都给她,小孩不给我看,我可以不给抚养费吗?4、像我这样的情况必须走诉讼离婚吗?我担心对方有钱不还,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