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您好,我和现妻是组合家庭,各有一个孩子;当初约定各自的房产归各自孩子所有。婚后我们又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并承诺归女方孩子,己用其子名字领取了房产证;现在女方要求对我父亲名下的老宅主张权益并闹得不可开交。 另外,女方原有的那套公租房在我们婚后由我母亲出资购得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请问,我对登记在女方和其子名下的两套房产是否可以主张权益,望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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