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领导唆使员工将另一位同事撞伤

2018年9月29日晚江苏辉源供应链(AO史密斯南京中心仓)的一位叫汪勇的领导指示一名员工开叉车将另一名员工直接撞到在地,该领导还扬言说往前撞没事,一切后果有他负责!目前我们这位被撞伤的同事已经被120送往医院救治。对于这样恶劣故意残害同事及伤害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应当处以什么样的一个刑事?我们当晚已经报警处理,开叉车的同事已经逃跑,我们该如何维权?这样的公司我们还有没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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