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流产休假应按劳险字〔1988〕2号《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执行,即“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在网上看到说7个月以上引产的需要按照产假休128天,这是否可以?
看你公司是否同意你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