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你好!本人2018年9月6日拿离职表办理交接,离职表上,我还欠公司8162元,和公司交涉,让我继续工作到2018年9月底,现在9月15日修理行车时,发生脚步骨折,请问这能够认定工伤吗?
我要回复
1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冯珊珊
2018-09-16
2楼
您好!事实上您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到9月底结束。应该认定工伤。
回复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冯珊珊
2018-09-16
[回复]
1 条记录 1/1 页
-->